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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位同學們

以下發的是【北市青年盃】的資料

比賽日期在6/14 麻煩在5月18號前給我答覆。

 

104年臺北市青年盃劍道錦標賽競賽規程

 

一、宗  旨:為推廣本市劍道運動及提升生活品質,鍛鍊強健體魄,提倡有益身心之休閒活動。

 

二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

 
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體育總會

 

四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劍道協會

 

五、時  間:104年 6 月 14 日(星期)上午九時起

 

六、地  點:臺北體育館(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0號1樓)

 

七、參加資格:凡設籍臺北市40歲以下之民眾及熱愛劍道學校、團體,按第八條規定均可組隊參加。

 

八、比賽組別:

 

(一) 社會男子團體組

(不限地區,40歲以下)

(七人組)

(二) 大専男子團體組

(同校、不限地區)

(七人組)

(三) 大専女子團體組

(同校、不限地區)

(五人組)

(四) 高中團體組

(限臺北市學生可混合組隊)

(五人組)

(五) 國中團體組

(限臺北市學生可混合組隊)

(五人組)

(六) 國小團體高年級組

(限臺北市學生可混合組隊)

(五人組) 5-6年級

(七) 國小團體低年級組

(八) 女子個人組

(限臺北市學生可混合組隊)

(限設籍臺北市40歲以下)

(五人組) 1-4年級

 

(九) 高中女子個人組

(限臺北市設籍或學校學生)

(十) 國中女子個人組

(十一)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組

(限臺北市設籍或學校學生)

(限臺北市設籍或學校學生)

(十二)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組

(限臺北市設籍或學校學生)

 

 

 

九、比賽辨法:

 

(一)視比賽隊伍多寡,採淘汰或循環賽(大會當天公佈)。

 

(二)比賽時間當天公佈,勝負三次賽或一次賽。(個人賽將採用一次賽)

 

(三)每隊勝負相同時,以勝負支數判定之,相同時以代表戰勝負一次。

 

(四)團體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,如三隊以上相等時,以該循環全賽

 

勝負人數之商數大者為勝。仍相同,以該全賽程勝負次數之商數大者為勝;又相等時,由該相關

 

隊代表作計時勝負三次之循環賽至分勝負為止,(惟代表戰之勝負人數不列入計算) 。

 

(五)團體賽每人只能報名一個組別及隊伍,否則取消資格。

 

(六)團體組未達五隊,將與他組合併比賽。個人賽未達8人以上取消

 

()學生需帶學生證,個人組需帶學生證或身分證,未攜帶證件者如經抗議不得出場比賽。

 

()國小組:國小56年級為高年組,1 ~ 4年級為低年組。

 

()七人組:每隊七人,正選五人後補二人;五人組:每隊五人,正選三人後補二人。

 

十、比賽裁判規則:採用國際劍道聯盟最新比賽規則。

 

十一、報名辦法:

 

(一)報名費:團體組七人組每隊新臺幣2500元整,五人組每隊新臺幣1500元整,

 

個人賽每人新臺幣500元整。(內含保險費、便當)

 

(二)時 間:即日起至 5月28 日。(但須截止日前收到為準,可傳真先報備)

 

(三)地 點:學校團體報名單須蓋學校印信,報名單請寄:

 

臺北市體育總會劍道協會收(地址:10642臺北市大安區潮州街32號3樓

 

電話:(02)2356-7555傳真:(02)2356-3245

 

十二、抽 籤: 5月30 日(星期六)下午二時整於本會(新生南路一段110-6號3樓),

 

未到者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
 

十三、獎 勵:團體及個人賽取前四名,頒發獎盃、獎狀、獎品予以鼓勵。

 

十四、申訴和抗議:

 

(一)以裁判之判決為終結不得抗議。

 

(二)抗議時由教練或領隊以書面及繳交貳千元為保證金,抗議不成保證金沒收,充作活動基金。

 

十五、其他有關事項:

 

(一)請採用大會報名表。

 

(二)比賽當天各隊選手早上八時開始辦理報到。

 

(三)請各隊穿著劍道服裝並配帶名牌,準時參加開、閉幕典禮。

 

(四)報名費請用郵政匯票隨報名表寄送臺北市體育會劍道委員。領隊、教練為本會委員或幹事部者,可現場繳費。報名後未,仍到須補繳報名費,拒繳者本會將取消以後比賽資格。

 

(五)比賽時請各隊教練另提出場序名單,未提出場序名單者以報名單順序為準。

 

十六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應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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