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位同學們
以下發的是【北市青年盃】的資料
比賽日期在6/14 麻煩在5月18號前給我答覆。
104年臺北市青年盃劍道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 旨:為推廣本市劍道運動及提升生活品質,鍛鍊強健體魄,提倡有益身心之休閒活動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
四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劍道協會
五、時 間:104年 6 月 14 日(星期日)上午九時起
六、地 點:臺北體育館(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0號1樓)
七、參加資格:凡設籍臺北市40歲以下之民眾及熱愛劍道學校、團體,按第八條規定均可組隊參加。
八、比賽組別:
(一) 社會男子團體組 |
(不限地區,40歲以下) |
(七人組) |
(二) 大専男子團體組 |
(同校、不限地區) |
(七人組) |
(三) 大専女子團體組 |
(同校、不限地區) |
(五人組) |
(四) 高中團體組 |
(限臺北市學生可混合組隊) |
(五人組) |
(五) 國中團體組 |
(限臺北市學生可混合組隊) |
(五人組) |
(六) 國小團體高年級組 |
(限臺北市學生可混合組隊) |
(五人組) 5-6年級 |
(七) 國小團體低年級組 (八) 女子個人組 |
(限臺北市學生可混合組隊) (限設籍臺北市40歲以下) |
(五人組) 1-4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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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 高中女子個人組 |
(限臺北市設籍或學校學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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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 國中女子個人組 (十一)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組 |
(限臺北市設籍或學校學生) (限臺北市設籍或學校學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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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二)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組 |
(限臺北市設籍或學校學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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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比賽辨法:
(一)視比賽隊伍多寡,採淘汰或循環賽(大會當天公佈)。
(二)比賽時間當天公佈,勝負三次賽或一次賽。(個人賽將採用一次賽)
(三)每隊勝負相同時,以勝負支數判定之,相同時以代表戰勝負一次。
(四)團體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,如三隊以上相等時,以該循環全賽
勝負人數之商數大者為勝。仍相同,以該全賽程勝負次數之商數大者為勝;又相等時,由該相關
隊代表作計時勝負三次之循環賽至分勝負為止,(惟代表戰之勝負人數不列入計算) 。
(五)團體賽每人只能報名一個組別及隊伍,否則取消資格。
(六)團體組未達五隊,將與他組合併比賽。個人賽未達8人以上取消。
(七)學生需帶學生證,個人組需帶學生證或身分證,未攜帶證件者如經抗議不得出場比賽。
(八)國小組:國小5、6年級為高年組,1 ~ 4年級為低年組。
(九)七人組:每隊七人,正選五人後補二人;五人組:每隊五人,正選三人後補二人。
十、比賽裁判規則:採用國際劍道聯盟最新比賽規則。
十一、報名辦法:
(一)報名費:團體組七人組每隊新臺幣2500元整,五人組每隊新臺幣1500元整,
個人賽每人新臺幣500元整。(內含保險費、便當)
(二)時 間:即日起至 5月28 日。(但須截止日前收到為準,可傳真先報備)
(三)地 點:學校團體報名單須蓋學校印信,報名單請寄:
臺北市體育總會劍道協會收(地址:10642臺北市大安區潮州街32號3樓
電話:(02)2356-7555傳真:(02)2356-3245。
十二、抽 籤: 5月30 日(星期六)下午二時整於本會(新生南路一段110-6號3樓),
未到者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十三、獎 勵:團體及個人賽取前四名,頒發獎盃、獎狀、獎品予以鼓勵。
十四、申訴和抗議:
(一)以裁判之判決為終結不得抗議。
(二)抗議時由教練或領隊以書面及繳交貳千元為保證金,抗議不成保證金沒收,充作活動基金。
十五、其他有關事項:
(一)請採用大會報名表。
(二)比賽當天各隊選手早上八時開始辦理報到。
(三)請各隊穿著劍道服裝並配帶名牌,準時參加開、閉幕典禮。
(四)報名費請用郵政匯票隨報名表寄送臺北市體育會劍道委員。領隊、教練為本會委員或幹事部者,可現場繳費。報名後未,仍到須補繳報名費,拒繳者本會將取消以後比賽資格。
(五)比賽時請各隊教練另提出場序名單,未提出場序名單者以報名單順序為準。
十六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應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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